殼牌(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OMALA S5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2016年8月 16日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現特向社會公開殼牌(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OMALA S5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一:項目內容
- 拆除原有一條年產72000 立方米的4 升汽車用潤滑油生產線,在原有區域新建一條年產3000 立方米風電機組專用潤滑油生產線;
- 利用原有T-2129/T-2111 兩罐作為本生產線的基礎油儲罐;利用原有T-3221 和T-3222 兩罐作為本生產線的添加劑儲罐;拆除原有T-2327 和T-2328 兩碳鋼罐,在原基礎上新建與原罐容積等同的不銹鋼罐作為混合罐和產品罐;
- 在混合罐區域增加2 級過濾站;
- 拆除LEAN 車間東南側原叉車充電站,在原有區域新建OMALA S5 風電潤滑油生產線的SMB 同步計量混合和DDU 桶裝添加劑等系統;
- 新建不銹鋼管道1300 米,沿原有管廊敷設,主要連通儲罐和生產線。
二、環境保護措施
- 施工期
項目施工期對周邊環境有一定影響。施工期產生的污染物主要是施工噪聲和施工廢物。建設單位應加強管理,嚴格按照有關要求,確保擬建項目施工各項環保控制措施的落實,降低對周圍環境影響。施工期污染物排放為階段性的,將隨著施工期結束而結束。 - 運營期
(1)廢氣治理措施
項目廢氣主要為灌裝過程產生的灌裝廢氣,采用封閉灌裝,基本不會對周圍環境及保護目標產生影響。
(3)噪聲治理措施
項目生產調和系統和工藝用泵選低噪音設備,采取基礎減振、消聲措施和建筑隔聲后符合相應標準限值,不會對周圍聲環境產生影響。
(4)固廢
項目產生的調和不溶物,屬于危險廢物,委托天津合佳威立雅環境服務有限公司處置。
三、環境效益及環保投資
項目環境保護設施主要為施工期消聲降噪措施、運營期噪聲設備減振、環保竣工驗收檢測及對廠區地下水和土壤進行跟蹤監測,項目總投資約3000 萬元人民幣(448 萬美元),環保資額為24 萬元,占項目總投資的0.8%。
四、結論
本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選址符合地區規劃,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各項污染物達標排放,在落實各項環保治理措施的基礎上,具有環境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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