殼牌發布《能源轉型戰略2024》
2024年3月 14日
- 殼牌將繼續推動實現到 2030 年將其自身生產運營業務(范疇1與范疇2)的碳排放量與 2016 年相比減半的目標。截至2023年底,殼牌已實現該目標的60%以上。與2016年相比,殼牌還將其銷售的能源產品的凈碳強度降低了6.3%,這是殼牌連續第三年實現其目標。
- 為了幫助推動交通運輸行業脫碳,殼牌設定了新的志向,即到2030年將客戶因使用殼牌石油產品而產生的碳排放與2021年相比減少15-20%(范疇3,類別11)。1
- 殼牌確認將在2023年至2025年底期間在低碳能源解決方案領域投資100億至150億美元,使殼牌成為能源轉型中的重要投資者。
我們到2050年實現所有運營活動和能源產品凈零排放的目標正在推動我們的業務轉型。我們相信,這一目標可以支持《巴黎協定》更雄心勃勃的目標,即將全球變暖限制在較工業化前水平升高1.5攝氏度以內。殼牌的戰略支持平穩有序地從化石燃料向低碳能源解決方案過渡,以保障安全和可負擔的能源供應。
殼牌集團首席執行官魏斯旺表示:“能源為人類發展做出了令人難以置信的貢獻,讓全世界很多人都能夠過上更加繁榮富足的生活。今天,世界必須滿足日益增長的能源需求,同時應對氣候變化的緊迫挑戰。近年來,在許多國家和技術領域能源轉型都在快速推進。這讓我備受鼓舞,也增強了我對我們戰略方向的堅定信念。”
“殼牌在為當今世界提供所需的能源,以及幫助建立未來的低碳能源系統方面扮演著一個非常重要的角色。我們對業績、紀律和簡化的專注,正在推動我們做出清晰的選擇,即選擇那些在能源轉型中我們可以發揮最大的影響,并為我們的投資者和客戶創造最大價值的領域。我們相信這種專注使我們實現氣候目標的可能性更大,而不是更小。通過提供世界所需的不同類型的能源,我們相信我們就是能源轉型中的投資案例和首選合作伙伴,”魏斯旺說到。
我們的能源轉型計劃涵蓋所有業務。液化天然氣(LNG)是能源轉型中的關鍵燃料,我們正在以較低的碳強度發展全球領先的液化天然氣業務。在穩定石油產量的同時,我們正在減少石油和天然氣生產的排放。在逐漸減少銷售汽油、柴油和航空燃料等石油產品的同時,我們正在增加銷售低碳能源解決方案。作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貿易商之一,就像我們多年來在石油和天然氣方面所做的那樣,我們也可以將低碳能源的供應與需求聯系起來。
我們在實現氣候目標方面已經取得了良好進展:
- 截至2023年底,與2016年相比,我們已經實現了到2030年將自身運營碳排放減半目標的60%以上。這超出了在COP28上《石油和天然氣脫碳憲章》簽署國商定的目標。
- 我們在減少甲烷排放方面繼續處于行業領先地位。我們是最早制定到2030年實現甲烷近零排放目標的公司之一。2023年,我們的甲烷排放強度是0.05%,遠遠低于我們0.2%的目標。我們在2023年還為世界銀行的全球燃除和甲烷減排基金作出貢獻,以進一步支持全行業減少甲烷排放和燃除的行動。
- 2023年,我們所售能源產品的凈碳強度與2016年相比減少了6.3%。這是我們連續第三年實現該目標。
在殼牌轉型成為凈零排放能源企業的進程中,我們的目標是在我們擁有競爭優勢、看到了強勁的客戶需求、明確了政府政策支持的領域,成為能源轉型的引領者。為了幫助推動交通運輸行業脫碳,我們制定了一個新的志向——到2030年,將客戶使用我們石油產品的排放量與2021年相比減少15-20%(范疇3,類別11)。1
我們對那些可以增加最大價值領域的專注引導我們轉變了一體化電力業務的戰略。我們計劃在澳大利亞、歐洲、印度和美國等地建立包括可再生能源在內的電力業務,并已退出直接向歐洲家庭用戶供能的業務。
基于在電力領域看重價值增加過于數量增長這一轉變,我們將專注于特定市場和細分市場。這包括向商業客戶銷售更多的電力,而向零售客戶銷售更少的電力。鑒于這種對價值的專注,預計到2030年,我們的電力銷售總量增長將放緩。這一變化引導我們更新了凈碳強度目標。我們現在的目標是:與2016年相比,到2030年將我們所售能源產品的凈碳強度降低15%至20%。我們此前的目標是降低20%。
我們會繼續透明地公布每年實現相關目標和志向的進展情況。
邁向一個凈零未來
2023年至2025年底,我們將在低碳能源解決方案領域投資100億至150億美元。這使我們成為能源轉型中的重要投資者。2023年,我們在低碳解決方案上投資了56億美元,占總資本支出的23%以上。
這些投資針對的領域包括電動汽車充電、生物燃料、可再生能源電力、氫能和碳捕集與封存。我們對新技術的投資有助于減少殼牌和我們客戶的排放。我們的目標是幫助擴大新技術的規模,使其成為我們客戶負擔得起的選擇。我們還將政策倡議集中于我們認為對能源轉型至關重要的關鍵領域,包括:支持國家凈零排放目標的政策(包括碳定價)、供應世界所需的安全能源、推動需求變化和發展低碳解決方案。
12023年,客戶使用我們的石油產品(范疇3,類別11)的排放量為5.17億噸二氧化碳當量,2021年為5.69億噸二氧化碳當量。
致編輯
- 有關我們氣候目標、志向和績效的更新細節,請在線閱讀完整報告(PDF)。
- 殼牌2024年度股東大會將對能源轉型戰略進行咨詢投票。
- 殼牌的凈碳強度是殼牌所售能源產品的平均強度,按銷量加權。殼牌使用凈碳足跡指標來跟蹤、測量和報告碳強度。
- 我們制定了一個新的志向,即到2030年,與2021年相比,將客戶因使用我們的石油產品而產生的排放量減少15%到20%(范疇3,類別11)。與2016年報告的排放量相比,這一比例超過40%。2023年,客戶因使用我們的石油產品(范疇3,類別11)而產生的排放量為5.17億噸二氧化碳當量,2021年為5.69億噸,2016年為8.19億噸。在到2030年減少的40%中,約有8%與被歸類為為貿易目的而持有的額外合同相關的交易量有關,影響了2020年以后的報告交易量。
- 降低我們所售產品的凈碳強度需要殼牌(范疇1和范疇2的排放)和我們的客戶(范疇3的排放)共同采取行動。雖然我們可以鼓勵采用低碳產品和解決方案,但我們無法控制客戶做出的最終選擇。政府和政策制定者的支持對于創造適當條件以改變需求至關重要。2023年,我們在低碳能源解決方案上投資了56億美元,占總資本支出的23%以上。這包括收購Nature Energy,使殼牌成為歐洲最大的可再生天然氣生產商之一。我們對印度領先的可再生能源電力平臺之一Sprng Energy的持續投資表明了我們的決心,即在發揮我們優勢并能增加最大價值的領域投資不斷增長的可再生能源產能。我們還在開拓性地擴大低碳解決方案的規模,例如于2022年底在鹿特丹開始建設荷蘭氫能1號,該項目有望成為歐洲最大的可再生氫能工廠之一。
- 點擊此處了解更多關于殼牌2023資本市場日活動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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殼牌有限公司直接和間接投資的公司為獨立的實體。在本新聞稿中,為了方便起見,有時使用“殼牌”、“殼牌集團”及“集團”等詞,它們一般是指殼牌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同樣,“我們”、“我們的”一般也用于指代殼牌及其子公司或者為公司工作的人。當指明特定的公司并無任何實際意義時,也使用這些表述。本新聞稿中所用的“子公司”、“殼牌子公司”和“殼牌公司”是指殼牌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實體。“合資企業”、“聯合運營業務”、“聯合安排”和“關聯公司”指那些殼牌與其他一方或多方聯合,直接或間接擁有權利利益的商務安排。為了方便起見,“殼牌股權”用于表示殼牌在一家實體或非法人聯合組織中持有的、除開所有第三方股權之后的直接和/或間接所有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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殼牌的“凈碳強度”
此外,在本新聞稿中,我們可能會提到殼牌的“凈碳強度”,其中包括殼牌在生產能源產品的過程中產生的碳排放、我們的供應商在為此生產提供能源的過程中產生的碳排放,以及我們的客戶在使用我們銷售的能源產品的過程中產生的碳排放。殼牌僅負責控制自身產生的碳排放。使用殼牌的“凈碳強度”等詞僅為方便起見,并不意味著這些排放是殼牌或其子公司產生的碳排放。
殼牌的“凈零排放”目標
殼牌的運營計劃、前景展望和預算基于對未來十年的預測,并于每年更新。它們反映了當前的經濟環境,以及我們可以合理預期的未來十年的狀況。 因此,它們反映了我們在未來十年的范疇1、范疇2和“凈碳強度”目標。然而,殼牌的運營計劃無法反映我們2050年凈零排放目標,因為這一目標目前超出了我們的規劃期。未來,隨著社會逐步向凈零排放目標邁進,我們預計,殼牌的運營計劃將反映這一趨勢。 然而,如果社會在2050年未能實現凈零排放,現在看來殼牌可能無法實現這一目標的風險將非常大。
前瞻性非公認會計原則指標
本新聞稿可能包含某些前瞻性非公認會計原則指標,如[現金資本支出]和[撤資]。我們無法將這些前瞻性非公認會計原則指標調整成最具可比性的公認會計原則財務指標,因為調整所需的某些信息取決于殼牌無法控制的未來事件,例如石油和天然氣價格、利率和匯率。此外,若要估計出符合公司會計政策且達到必要的精準度的公認會計原則指標,是極其困難的且需要投入過度努力。未來期間的非公認會計原則指標無法調整成為最具可比性的公認會計原則財務指標,其計算邏輯與殼牌有限公司財務報表中采用的會計政策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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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新聞稿中,我們可能使用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準則嚴格禁止在向SEC提交的文件中使用的詞語。敦促投資者仔細考慮我們在表20-F、文件編號 1-32575(可登錄SEC網站?www.sec.gov?下載)中披露的信息。